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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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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candy7979@21cn.com |
我的问题 |
因为父亲生前有一套房,父亲生前有录音遗嘱(当时有7人在场证明),说让继母住,如果继母去世,这套房子就分成三分,一份是我,一份是我哥哥,还有一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的女儿。父亲去世十年,因继母有精神上的问题,拒绝和我们来往。现在那套房子拆迁了,得知继母从拆迁办那里得到那套房子的拆迁费29.6万,后来继母在别的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单独居住,但是房产证并不是继母本人的名字。我们不敢上门打扰问清事情,因她有精神问题,很怕刺激她。不知现在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我们这个时候如果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情,怎么样才能拿到我和哥哥的那份?需要什么证明和手续? |
以下是戈运龙律师的解答 |
邵卉你好!根据遗嘱,显然你继母只享有居住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因此,该拆迁费应当属于你们三人所有,但你们需解决你继母的居住问题。你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欢迎你咨询!戈运龙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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