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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我的问题 您好,请问施工总承包人有哪些义务?
以下是戈运龙律师的解答
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生产实践,施工总承包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采购和施工力量,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可以包括: (一)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二)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三)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四)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五)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七)承包人应采取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八)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协调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对分包人的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等。 参考案例:沈阳市浑南区法院(2019)辽0112民初3024号“沈阳金泰盛达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浑南新城管理委员会、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东北建设(沈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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