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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 您好,请问堪察人能否对堪察费主张优先受偿权?
以下是戈运龙律师的解答
答:堪察人不能对堪察费主张优先受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在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情况下,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优先权行使主体是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范围是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费等实际支出费用。而工程勘察合同的义务是提供设计服务,就主体而言,勘察人不属于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主体不符;就债权性质而言,勘察费不是实际支出费用,不属于优先权的债权范围。 参考案例:吉林高院(2018)吉民终79号“吉林省吉电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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