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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非发包人授权代表在结算工程量或工程价款等文件上签字的效力如何认定?
以下是戈运龙律师的解答
答:非发包人授权代表在结算工程量或工程价款等文件上签字的效力认定,原则上不应认定有效,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该人员具有相应权限。发包人或承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因其并非一方当事人任命代表该方履行合同的现场负责人,其在施工现场通常也不具有确定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等职责,故对于此类人员的签证,对方当事人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核实清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授权。因此,在施工合同对此类人员的签证权限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其所作出的签证一般不应认定有效。参考案例:上海第二中院(2011)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831号“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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