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第8872502位访问者  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最高院公报案例:修改出资...
 最高院的6个判例:可以作...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案例|...
 续签劳动合同存在的6大误...
 为转移财产离婚净身出户 ...
 父母为婚后子女出资购房是...
 套现投资血本无归透支违约...
 婚内婚前财产协议是否须经...
 烟酒商行出售假茅台酒被法...
 
 

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金玺写字楼1601、1602室
联系电话:0553-3801978
联系人:戈运龙律师
移动电话:13966013630

   当前位置: 首页-> 桶
 
 
限塑三年:塑料购物袋少用逾240亿个 农贸市场难监管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2011-5-27 8:40:23    

国家发改委昨天(26日)介绍,“限塑令”实施三年来,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普遍减少三分之二以上,全国“白色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抑制。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介绍,“限塑令”实施后,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年使用量减少240亿个以上:

  李静:累计减少塑料消耗60万吨,相当于节约石油360万吨,折合标准煤5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万吨。

  李静说,虽然限塑令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农贸市场,商户分散经营,监管难度很大。

  李静:集贸市场在结算方式上与商场和超市不一样,它不是统一进行结算的,它是分散的。老百姓在一个点儿上买完就走掉了,它不像在超市在众多地方采购完后,再到一个统一的口去结算。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查处对象也将扩大到集贸市场管理者。

  李静:我们下一步准备在修改办法的时候,明确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对他们进行问责和监督检查。

  目前部分省份在执行国家“限塑令”的基础上,还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其中云南省正在研究立法,计划把本省的“禁塑令”上升到政府规章,以政府令形式发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线索爆料平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登录平台或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责编:刘中琪


  
[关闭当前窗口]
 
 
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安徽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芜湖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芜湖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法院网 安徽省司法厅 中国律师网
  CopyRight(C) 版权所有:芜湖企业法律顾问网  TEL:13966013630 0553-3801978  E-mail:gyl518@sina.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金玺写字楼1601、1602室  邮编:241000 [后台管理 技术支持:芜湖天颂
皖ICP备2022000366号  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