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丰教师新村业主与物业“积怨”升级
状告692户业主 物业讨要88万物业费
本报记者 孙建德 实习生 单士诚
从2008年至今,富丰教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索要拖欠物业费为由,将富丰教师新村146户居民告上法庭,其间,宽城区人民法院先后作出50份判决书,均为物业公司胜诉。不过,这个数字对于欲起诉692户业主的物业公司来说,还只是个开头。
双方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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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富丰教师新村在宽城区柳影路建成,宽城区富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步入驻(以下简称富丰物业),以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并负责小区的冬季供热。据富丰物业经理邹要武介绍,当时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并不多,经物业公司催要,基本都能补交。
富丰教师新村共有881户居民,物业公司员工最多时有20多人,收费形式多是派人亲自上门收取。邹要武认为,当时维持物业公司运转的费用很高,仅靠收取物业费虽略有盈余,但一旦拖欠物业费的居民数量增多,将直接导致物业公司陷入运转困境。
一次告倒30户欠费业主
“从2008年开始,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严重了,当时有七八十户业主拖欠物业费,我们最后选择了其中30户比较典型的、恶劣的告到法院,也想给其他业主一个告诫。”邹要武说,当时物业公司胜诉,并执行要回了3万多元被拖欠的物业费。
至于为什么当时有如此多的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与居民的说法不一。前者认为,居民们无理要求过多,物业无法全部满足时,居民便拒交物业费。
而居民们认为是物业没有尽到服务义务。1栋居民胡玉海说:“我家阳台装修后,冬天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春天冰化了瓷砖都掉了。物业公司让我去找宽城区教育局,后来又答应维修,但始终没来。”胡玉海家从2005年至今,没有交过物业费。像他家这种情况的,在小区里有很多。
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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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更大范围拖欠
“到2008年年底,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至少有400多户。”邹要武说,物业公司内部商量后,决定再次起诉。由于物业公司运转费用短缺,不得不辞掉一些人,最少时只剩几名员工。
“那时物业基本隔不上一周就上门催要物业费,很多居民也一起商量过,物业公司服务不改善,我们就一直不交。”3栋的一位居民说。多数居民不交物业费后,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是否陷入瘫痪?邹要武说:“物业有几名员工在该小区居住,虽然跟居民是交费与服务的关系,但也是邻居和朋友,所以一直没有停止管理及服务。”这一点,记者在居民处得到认可。
双方都不同意调解
2009年春节后,富丰物业针对拖欠和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开始了新一轮的起诉,很多居民陆续接到法院的传票。这时富丰物业与居民们的角逐已经从开始的暗战转变成明斗。
“有不少居民直接表明,不会再交费。小区里有块宣传板,上面时不时就贴出几张号召居民集体讨要说法的消息。”随着矛盾不断加深,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
而这期间,受理纠纷的宽城区人民法院也曾进行调解,但双方均不接受调解。邹要武认为,按时按额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这些钱一分都不能少收,而调解则意味着业主要少交物业费。
居民却不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资格,不想再交纳一分钱。“调解也没啥用,我们根本不期待也不相信物业公司能有啥改善,就希望他们能快点撤走,可以有新的物业公司进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
新闻背景:
日前,本报曾连续报道,富丰教师新村一业主持有6张室温不达标的测温单,却迟迟拿不到退费的事件。目前因双方各执一词,此事已进入行政裁定或诉讼阶段。而记者深入采访时发现,发生在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另一事件更加引人关注。
法律约束中的信任危机
物业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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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则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另外小区最初成立时,物业公司与小区之间也签有服务合同。然而在法律约束的框架内,最终却以弃管收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结果?记者试图从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寻找答案。
“业主和物业公司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居民们想享受到好的服务,我们想和气赚钱,这两点没有根本性冲突,就像商品买卖一样,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希望‘合作’愉快,谁愿意没事找事呢?”邹要武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潜在着大环境下两方主观意识的积怨,一旦发生个案,这种积怨将迅速转嫁、扩散。“也就是说,少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会很快产生放大效应,直到无法控制。其实,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冤家关系,是完全没必要的。”
富丰教师新村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如何聘请新的物业公司进驻,还是个未知数,而对于小区被弃管后所面临的方方面面的问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不断地显现出来。据了解,于2011年实施的《长春市2011民生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要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改善居住环境中的作用,采取社区自治等方式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
但基本物业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居民们的需求,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弃管小区的明天又将如何?或许要等待时间的验证与考量。
无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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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至今,富丰物业共起诉116户业主,最终宽城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富丰物业的主张,到目前为止已先后作出50份判决书。其中有多户居民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邹要武说,根据富丰物业统计,拖欠和拒交物业费的共有692户居民,拖欠采暖费和物业费共计88万余元。而第二批起诉的116户中,目前还有66户没有排开庭审理的日期。“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不过我们决定了,要一直追下去,无论用多长时间也得把官司打完。”
败诉居民称物业恶人先告状
尽管目前已有50份胜诉判决书,然而富丰物业从这50份判决书中真正拿到钱的只有2份。
记者采访了部分败诉居民,他们对官司的说法各不相同。“虽说法院判了,我们输了官司,可这钱我不认拿。这个物业不仅管理很差,供暖也一直不好,他们没尽到物业公司该尽的服务义务,就没有资格收物业费。”1栋居民胡玉海说。
有的居民表示还在观望:“这么多人都被判给钱,我得看看别人拿不拿钱。我家被判赔3000多元,不是个小数目。不管咋说,我觉得物业公司是恶人先告状。”
邹要武说:“下一步我们打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这么多家一一执行,恐怕会麻烦一点。”
物业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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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5日,富丰教师新村各个住宅楼的楼宇门上都贴出通知,内容是物业公司声明将弃管,供热负责到2010年至2011年度供热期结束。
“最后我们公司加上我就剩下3个人,弃管的决定是不得已而为之。接近80%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我们实在维持不下去了,但供热期已经开始,所以不得不坚持到供热期结束。”
“我在这里工作了10年,现在想想,下次就是打死也不干物业了,实在太难了。”邹要武的表情里有点伤感。
居民表态随它去吧
富丰物业弃管后,富丰教师新村成了没娘的孩子,目前居民们每月交10元卫生费,由社区联系环卫的垃圾清运部门,并雇了打扫卫生的人员,但这与真正的物业服务管理相差甚远。
对于物业弃管,居民们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谁都希望小区能有物业管着,管好了,就算多交点物业费也值啊。不过富丰物业走了,我没觉得有啥可惜的,随它去吧。这么多年了,物业公司只顾跟我们打官司了,小区管理的并不好。”一位居民的说法得到了其他居民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