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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召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 赵大程强调深化便民主题活动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日期:2011-4-7 7:51:59    

 本网北京3月30日讯(记者 张庆水)司法部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为期一年半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今天的会议并讲话。赵大程强调,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我国社会管理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并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把法律援助工作推向前进,为推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贡献力量。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在全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活动自2009年6月开始,重点是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深化便民活动。司法部党组对主题活动高度重视,多次对主题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至2010年底,活动已圆满结束。

赵大程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这一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便民窗口建设,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保障司法公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赵大程强调,这次活动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理念,是活动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推进深化,是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坚持把巩固基层基础贯穿始终,是活动取得成效的基本前提,坚持把强化自身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是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础,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始终,是活动取得成效的动力之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倍加珍惜,把主题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固化为制度,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

赵大程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是政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着力点。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实现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案件质量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工作运行信息化、监管执业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今天的会议由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主持。司法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工作司、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全体干部,北京市司法局分管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北京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暨部分区县司法局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新疆建设兵团司法局分管厅(局)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处暨中心全体干部,副省级城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有关处(科)室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处(科)暨中心全体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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