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去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44601元,相比而言,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要少1.7万元。非私营单位中,按地区分,淮北排第一,六安排最后;按行业分,采矿业工资最高,农林牧渔业排名最后。
私企员工年工资较非私营单位少1.7万
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601元,与2011年39352元相比,增加了5249元,同比名义增长13.3%,实际增长10.8%。
记者了解到,单位就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091元。
私营单位的工资则远不如非私营单位。昨日,省统计局还同时发布私营单位工资情况。201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7601元,与2011年的23810元相比,增加了3791元,同比名义增长15.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3%。尽管私营单位的工资增速高于非私营单位2.5个百分点,但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远远落后,不到非私营单位的62%。
非私营单位工资合肥排名全省第四
从各地来看,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是淮北、淮南、马鞍山、合肥,分别为55925元、54995元、49756元和49712元;后四位是六安、阜阳、安庆、宿州,分别为35062元、35390元、36259元、36546元。值得注意的是,滁州、亳州、宣城、六安的工资涨幅都在15%以上。
和2011年相比,前四位和后四位的座次没有变动,但差距正在拉大。 2011年,淮北和淮南的差距仅160元,而今年扩大至930元。省会合肥与淮北的差距也由5156元增至6213元。分行业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70568元,金融业59416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5599元;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排在后三位,分别为22845元、26406元、29700元,最高是最低行业收入的3倍。相比去年,这一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专家称国企收入改革应尽早提上日程
从收入增幅看,我省与全国情况相似,去年普遍偏低。其中,非私营单位同比名义增长13.3%,增幅下降4.7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同比名义增长13.4%,增幅下降4.9个百分点。
省社会收入分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扬表示,整体收入增速放缓首先肯定与经济增速放缓有关。在初次收入分配中,主要有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个层面,相互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要想增加居民收入,除大力发展经济之外,减少政府行政开支,特别是三公消费也是重要手段。
我省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员工的年平均收入相差达1.7万元,从全国来看,这种情况普遍存在。 “这是分配公平的问题。 ”张扬认为,在非私营单位中很多国企是依靠垄断更廉价地占有资源,从而获得高利润。
“此外,在非私营单位,还存在一些不列入工资的福利待遇,实际上工资已经不能反映收入的实际情况了。 ”他认为对于国企的收入改革应该早日提上日程,对于垄断国企高管的收入应该限高。而私营单位工资较低也与一些私营企业的工资完全是由老板定有关,“我们虽然有工资协商制度,并且也发布了工资指导价,但是实际操作非常困难。 ”
记者马飞 郑茹